湖北工业大学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3-24  阅读人数:

根据学校有关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和日程安排,为做好我院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本单位复试工作相关的疫情防控措施),指导、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学院同时成立本单位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2.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该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含保密)。每个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由5-7名责任心强、科研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设组长1名,配备1名小组秘书。

二、复试资格

1.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及调剂生需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方具备我院复试资格。

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上线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学术学位

0809工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263

37

56

专业学位

0252应用统计

348

49

74

0854电子信息

263

37

56

注:学术学位只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可招收。

2. 复试考生报到时学院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凡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按时到校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内容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面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两部分组成。

1. 笔试,满分100分,在学院进行,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2. 面试,满分150分,在学院进行,含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考官就考生陈述情况和相关专业知识,进行综合提问,考生作答。考核思想政治状况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维的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相关实践能力等。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1)考生用英语作自我介绍(考生不可透露姓名、学号、考号等个人信息),内容包括个人学习情况、实践活动与获奖、学术成果、特长爱好、对报考专业的科研了解情况及自我发展规划等。

2)考官将根据考生的英文介绍提问并要求考生回答。

、复试程序

(一) 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由学院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

2.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或有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 应届生带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持该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5. 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

6. 其它能显示考生本人综合素质的有关材料,如:各类专业知识、能力的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面试用);

7. 两张1寸免冠登记照。

(二) 时间325日全天

() 地点:科技楼

考生到学院报到并验证

科技楼102

报到时考生出示资格审查相关证件

专业课笔试(闭卷)

科技楼102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专业:电磁学或微机原理任选一门

应用统计专业:数理统计

第一组、第二组

面试+英语口语测试

科技楼711

等候地点:科技楼712

第三组

面试+英语口语测试

科技楼703

等候地点:科技楼712


窗体顶端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在面试环节中,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进行考核,以保证入学新生思想素质,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在复试时,将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各类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以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也可视情况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

窗体底端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总分70%、复试总分30%的权重相加组成。复试总2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英语听力测试满分50分。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70%+(复试总分÷复试总分满分100×30%

加试数学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成绩(须合格)作为是否录取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录取原则

1.对于不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各招生学院应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各招生学院应对本专业(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方向)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对于同时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分别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根据总成绩依次录取。若非全日制考生上线生源不足,在考生自愿且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前提下,规范引导同专业全日制上线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向非全日制调剂录取,录满为止,如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可从校内、校外其他专业调剂生源中择优录取。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 面试不合格者;

2 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

3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 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 优先录取条件:

①本科学习阶段成绩优异者;

②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

③获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

八、复试缴费

1. 根据省物价局核准,考生每人缴纳复试费100元。
2. 缴纳方式:考生在湖北工业大学指定缴费平台缴费。

联系方式及申诉

1. 所有考生及时留意学校及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2.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59750597

地址:科技710  办公室联系人:老师

3. 申诉电话:027-59752000(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27-59750597(院研工办电话)


十、未尽事宜见《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研究生院复试办法。 细则由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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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3月24